发布时间:2021-01-11 09:01 发布单位:重庆市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
重庆市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
关于开展重庆市2020年十大线上服务品牌
和十大互联网平台征集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部署,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对产业发展既是挑战也是机遇”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加快线上业态线上服务线上管理发展的意见》(渝府办发〔2020〕25号)和《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20〕16号)有关要求,市大数据发展局拟面向全市启动2020年十大线上服务品牌、十大互联网平台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方向
(一)线上服务品牌
1.线上生活服务。“线上超市”“网上餐厅”“线上家政”等在线居家服务。数字图书馆、数字博物馆、数字文化馆、数字美术馆等在线文化服务。数字孪生景区、沉浸式全景旅游等在线旅游服务。云游戏、数字体育等在线娱乐服务。
2.线上健康服务。远程会诊、远程手术、远程超声、远程监护等在线医疗服务。利用移动互联网提供预约诊疗、候诊提醒、诊间缴费、自助查询等服务的线上医院。开展线上诊疗、健康咨询、健康管理等服务的互联网信息平台。基于医药电子商务OTO模式打造的在线药事服务品牌。基于互联网的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信息服务平台。
3.线上教育服务。“云课堂”“空中课堂”和网络学习空间等线上与线下教学有机结合、深度融合的学习模式。基于互联网打造的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等优质数字教育资源。满足高校师生个性化教与学需要的在线开放课程平台。服务继续教育、职业教育、社区教育的网络教育品牌。市内优质教育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合作建设的教育培训体系和智慧学习品牌。
4.线上商务服务。线下线上的“双线会展”模式及永不落幕的线上展会品牌。集推介宣传、招商服务等核心功能于一体,集企业、部门、区县等招商投资主体于一网的线上招商平台。法律事务、咨询调查、广告传媒、知识产权、职业中介等线上商业服务品牌。
5.线上出行服务。实现个体出行行程预定、路径规划、公共交通信息实时查询等功能的出行信息服务品牌。可提供停车位资源的实时管理、查询、预订与导航一体化服务的智慧停车品牌。满足市民多样化出行需求的网约车品牌、共享汽车品牌、共享单车品牌。
6.线上就业社保服务。基于互联网为企业和求职者提供人才招聘、求职、培训等服务的人力资源服务品牌。可实现分类帮扶和精准扶持的线上智能就业服务品牌。可实现特殊时期或反周期性行业间员工资源共享利用的线上共享人力资源库。充分利用各类互联网服务入口,提供网上自助参保、续保、缴费等服务的社保服务品牌。
(二)互联网平台
1.工业互联网平台。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平台,建设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或企业节点的相关平台系统。5G+工业互联网应用平台,应用5G等新型网络技术、智能网关、边缘计算设备进行改造升级。企业建设云平台,实现企业智能化管理运营、上下游网络化协同、规模化个性定制、产品(设备)远程运维或全生命周期管理等云平台。
2.电商物流平台。跨境电子商务、垂直电子商务平台,出口商品“海外仓”和海外运营中心,电商领军企业设立的企业总部、区域总部,区域运营中心、物流中心及研发中心。以供应链管理、品牌建设、线上线下一体发展等为特征的零售新模式新业态。提供物流服务的平台。
3.创新创业互联网平台。推动科研人才、科研咨询、创新服务、仪器设备等科技资源市场化共享开放平台。通过“互联网+”模式提供数据测试评估、数据开放、研发工具、成果转移转化、投融资对接、创业孵化等服务的大数据智能化赋能平台。基于互联网的众创、众扶平台。
4.金融服务平台。金融机构基于互联网和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开展网上业务办理、电子支付、投融资、风控评估等业务平台。交易场所依托互联网开展结算的服务平台。金融机构丰富完善金融产品和业务模式,发展适应平台经济相关企业融资需求的融资及供应链大数据服务平台体系。
5.公共服务互联网平台。智慧城市公共服务平台,交通、医疗、养老、教育、就业、住宿、旅游、家政、体育等社会公共服务平台。提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诉讼资产等公共服务平台。医疗服务共享平台、优质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互联网+养老”服务平台、网约服务、共享服务新业态、信息资讯服务平台、云服务平台。
6.新兴细分互联网平台。聚焦新兴消费领域,面向生活需求的细分服务平台。适应多样化社交需求的社交平台、产品及服务细分市场的网上特色营销平台。个性化、实时化、社交化、精准化的移动终端服务平台。利用自身优势,多业态、多功能、多业务融合发展的全流程综合性新型网络服务平台。
二、申报条件
(一)品牌条件
1.符合线上服务品牌征集方向。
2.具有较高知名度、美誉度。
3.具有较大的用户规模。
4.具有较高的品牌价值。
5.已注册成为合法有效的国内注册商标。
(二)平台条件
1.产业领域和经营范围符合互联网平台征集方向,具备鲜明的互联网平台特征。
2.自主开发的互联网平台且已上线持续运营一年以上(含一年),拥有稳定的维护团队和维护机制。
3.拥有明确、固定的平台名称,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4.拥有完善的用户体系、APP终端。
5.无知识产权争议。
6.具有良好社会信用。
(三)申报主体条件
1.申报主体应为线上服务品牌、互联网平台的所属单位。
2.申报主体应是依法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或央企在渝分公司。
3.项目申报主体为企业性质的,应在区域和行业中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企业正常经营、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社会信用。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受理。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或组织,向所在区县(自治县)的大数据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市级行政机关及其直属单位、中央在渝企业可直接向市大数据发展局报送申报材料。
(二)材料审核。各区县(自治县)大数据主管部门结合申报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审查通过后汇总报送市大数据发展局。市大数据发展局结合申报条件对申报材料及进行复核。
(三)组织评选。结合申报的基本要求以及评选细则,对申报的线上服务品牌、互联网平台进行综合评选。
(四)公示公布。经网上公示等程序,对外公布重庆市2020年十大在线服务品牌、十大互联网平台名单,并择时对获评品牌、平台进行授牌。
(五)宣传推广。通过智博会、新型智慧城市运行管理中心等平台以及各种媒体渠道,宣传展示重庆市2020年十大在线服务品牌、十大互联网平台,全面推广应用成果,进一步扩大影响力。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包括《重庆市2020年十大线上服务品牌申报书》(附件1)或《重庆市2020年十大互联网平台申报书》(附件2),以及其他明确要求提供的佐证材料,并于2021年1月11日18:00前,将申报材料(A4纸胶装成册,一式二份)连同申报材料电子版报送所在区县大数据主管部门。市级行政机关及其直属单位、中央在渝企业等可直接报送市大数据发展局。
(二)请各区县大数据主管部门对申报的品牌及平台进行初审,并将通过初审的品牌及平台汇总填报至《线上服务品牌推荐汇总表》(附件3)、《互联网平台推荐汇总表》(附件4),于2021年1月15日18:00前,将汇总表连同通过初审的申报材料(纸质材料和电子档材料)报送至市大数据发展局。
五、联系方式
(一)线上服务品牌联系人
市大数据发展局应用推广处:丁鸽,联系电话:15736065024,电子邮箱:2359416381@qq.com。
(二)互联网平台联系人
市大数据发展局融合发展处:任超,联系电话:17726630787,电子邮箱:cqdsjfzjrhfzc@163.com。
附件:1.重庆市2020年十大线上服务品牌申报书
2.重庆市2020年十大互联网平台申报书
3.线上服务品牌推荐汇总表
4.互联网平台推荐汇总表
重庆市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