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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南川区创建重庆市社区教育示范区实施方案的 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23 11:12 发布单位: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南川府办发〔2019〕3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南川区创建重庆市社区教育示范区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南川区创建重庆市社区教育示范区实施方案

    为更好地发挥社区教育的功能和作用,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加快建成重庆市社区教育示范区,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为指导,广泛开展城乡社区教育,明确目标,健全机制,整合各类教育资源,建设全民学习、终生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大力提高社区居民的整体素质和生活质量,形成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社区教育,服务工业提质、旅游升级、乡村振兴、城市提升。

    二、创建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10月成功创建为重庆市社区教育示范区。

    (二)具体目标。

    1.体制机制健全。健全;党政统筹领导、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配合、社会积极支持、社区自主活动、群众广泛参与;的管理体制,健全社区教育的各项规章制度。

    2.保障措施有力。整合各方资源,落实专项经费,健全三级社区教育网络,建立相对稳定、适应社区教育需要的管理队伍和师资队伍。

    3.学习培训多样。丰富培训内容,创新培训形式,到2020年10月,社区成员有组织参加社区教育的参与率提高到25%以上。

    4.教育成效突出。社区成员对社区教育的知晓率、认同率达到70%以上,满意率达50%以上,社区居民的幸福指数和生活质量明显提升。

    5.特色品牌凸显。社区教育特色凸显,改革创新成果显著。

    三、重点任务

    (一)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1.社区教育实行由党政统筹领导,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单位)共同参与的管理体制。区级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均建立社区教育领导小组,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主抓社区教育工作,制定社区教育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并列入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社区建设规划和教育事业规划之中,加以认真落实。

    2.建立并实施社区教育各项规章制度,包括责任目标制度、会议制度、资源共享制度、机构和队伍建设制度、经费投入制度、评估检查制度、激励制度等。社区教育学校要明确校长、办公室主任、教师、学员等职责和任务,健全学员考勤、财产(经费)管理、师资队伍建设等制度,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二)保障经费落实和人员配备。

    1.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各部门分担、社会捐助、受教育者合理承担的社区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区财政按常住人口每年不低于2元/人的标准用于社区教育工作,各乡镇(街道)要把开展社区教育活动所需经费纳入预算,为创建重庆市社区教育示范区提供财力保障。

    2.建立一支素质较高,懂社区教育、专兼职结合的社区教育管理队伍,乡镇(街道)至少有1名专职管理人员。有一支相对稳定、适应社区教育需要的专职、兼职和志愿者结合的社区教育师资队伍,社区教育学院要配备1-2名专职老师,并牵头组建由各行业专家组成的社区教育讲师团、职业技能培训团,各社区学校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教师,并发动辖区内离退休干部、教师、各行各业专业人员,建立相对稳定的社区教育志愿者队伍,社区教育志愿者队伍占社区人口的1%以上,为创建重庆市社区教育示范区提供人力保障。

    (三)扎实开展社区教育培训活动。

    1.健全以区级社区教育学院为龙头,乡镇(街道)社区教育学校为骨干,村(居委)社区教育学习中心为支撑的三级社区教育办学网络。社区教育学院统筹全区社区教育的课程开发、教育示范、业务指导、理论研究等管理指导工作。社区教育学校负责实施本乡镇(街道)社区教育活动,指导社区教育学习中心的工作。社区教育学习中心在所在乡镇(街道)社区教育学校的指导下,开展社区教育学习及培训活动,为居民提供灵活便捷的教育服务。

    2.加强社区教育基础条件建设,提高培训能力。各社区教育学校要做到有机构、有场地、有队伍、有设备。面向村(居委)全体居民,广泛开展各种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教育培训。社区成员有组织参加社区教育的参与率提高到25%以上;城区社区登记在册的下岗失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培训率达50%以上;农村社区农民实用技术培训率达30%以上,农村劳动力外出转移培训率达50%以上;社区成员对社区教育的知晓率、认同率达70%以上,对接受社区教育服务的满意率达50%以上。

    3.充分发挥当地中小学在社区教育中的作用。各中小学要切实支持社区教育工作,组织一批热心教师作为社区教育工作的兼职教师,积极参与到当地的社区教育工作中去。要开办好家长学校,搞好家校联盟,积极实施研究及培训工作。学校的教育设施,包括图书馆、多媒体教室、运动场所等要适时向社区居民开放。

    4.积极开展学习型组织建设。利用现已建成的;市民学校;家长学校;青少年之家;农家书屋;社区文化中心;等机构,面向在职在岗人员、城乡居民、中小学生等各类人群,深入开展各类素质教育和职业培训,周期性开展;科普活动周;全民安全月;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等系列学习活动,培育终身学习活动的品牌。学习型党政机关创建率达80%,学习型社区创建率达40%。

    (四)积极营造创建市级示范区氛围。

    区级相关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积极组织开展向报社、电视台等媒体投稿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栏、宣传标语、宣传册,宣传社区教育和建设学习型社会的意义和内容,营造创建氛围,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激发群众参与社区教育的意识,逐步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

    四、 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10月底前)。建立健全领导机构,成立南川区创建重庆市社区教育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并下发《南川区创建重庆市社区教育示范区实施意见》。

    第二阶段:建立机构阶段(2019年11月底前)。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分解落实目标任务,挂牌成立三级社区教育网络。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根据《南川区创建重庆市社区教育示范区评估指标体系责任分解表》,结合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创建实施计划,做到人员、经费、场地、设备“四落实”。

    第三阶段:全面实施阶段(2019年12月至2020年7月)。以社区教育学院为龙头,整合社区教育资源,加强社区教育队伍建设;广泛开展社区教育培训;培育区级社区教育示范乡镇(街道)5个、示范村(居委)10个,并于2020年6月通过自主申报、区级评选的方式进行认定。

    第四阶段:自查总结阶段(2020年8月至9月)。召开创建工作推进会,组织自查自评、查漏补缺,形成较为完整的创建资料。聘请市级专家指导并迎接初评,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整改。

    第五阶段:评估验收阶段(2020年10月)。进一步完善迎检资料和工作方案,接受评估验收。

    第六阶段:持续推进阶段(2020年11月及以后)。巩固验收成果,形成长效机制,持续推进我区社区教育健康发展,社区教育全覆盖,终身教育体系不断完善。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联系教育工作的副主任、区教委主任任副组长,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经济信息委、区科技局、区民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区扶贫办、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社区教育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方案制定、任务分解、督促检查、责任考核和业务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教委,由分管副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区社区教育学院、各乡镇(街道)成立相应的创建工作领导机构。

    (二)强化经费保障。区财政要强化社区教育工作经费保障,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根据各自职责和工作任务,落实相应的经费,确保各级社区教育机构日常办公、教育活动、人员培训等正常进行。鼓励引导民间资本、社会力量等多种方式支持社区教育工作。

    (三)强化督查考核。区政府督查办、区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加强对社区教育工作的督查,将此项工作纳入对乡镇(街道)和部门的综合目标考核,对在创建工作中成效显著的乡镇(街道)和部门给予表彰奖励,对重视不够、工作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南川区创建重庆市社区教育示范区评估指标体系责任分解表》

    解读材料:《南川区创建重庆市社区教育示范区实施方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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