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访问南川智慧园区服务平台! 申请入驻
平台首页 企业驾驶舱 政策快报
服务热线:400-008-2859
服务平台首页>公告列表>公告详情

关于公开征求《贯彻落实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政策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22 09:06 发布单位:重庆市南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以及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若干措施》文件精神,区发展改革委会同区级相关部门起草了《贯彻落实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政策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希望广大市民、市场主体、专家学者、相关部门和单位提出宝贵意见。由于时间紧迫,为加快落实相关政策,有关意见建议请于2020年6月11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我们:

1.电子邮箱:2370655705@qq.com

2.传真:023—71420249

3.信件地址:重庆市南川区新华路5号南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附件:贯彻落实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政策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重庆市南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6月3日

 

附件

贯彻落实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政策的若干措施

(征求意见稿)

为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推动构建更加系统完备、更加成熟定型的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以及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若干措施》,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措施。

一、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一)深化区属国有企业改革。认真落实《南川区深化国企改革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2年)》,引领和推动国有资本逐步从不具有竞争优势的一般市场竞争性领域有序退出,向关系国计民生的公共服务领域、全区重点基础设施领域、全区规划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聚焦。加快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实行效率导向的国资经营评价制度,实施差异化分类考核。持续推动有成长潜力的区属国有企业“上云”、“上规”、“上市”。根据集团公司主责主业和新时期发展需要,在集团内部开展同质或关联企业横向联合、纵向整合,进行专业化重组,减少无序竞争和同质化经营,将资源向优势企业和主业企业集中,2021年,各集团公司要完成对登记注册后长期无实质性经营业务的空壳类公司进行清理注销,力争到2022年,培育形成“3+X”规模实力强、支撑引领和带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效果好的优质企业。

(二)积极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各区属投融资公司要对下属企业业务范围和运营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对具备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条件的企业,积极引入中央企业、各省市地方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优质战略投资者,一企一策制定混改方案,成熟一个推进一个。各集团公司要统筹整合调配资源,做优做实下属企业,筛选主营业务突出、市场竞争力强、发展前景广阔的企业进行重点储备、梯次培育,推动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新三板等资本市场挂牌上市,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

(三)促进非公有制经济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外商投资企业、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系列政策措施。加强政银企合作交流,持续推进知识价值信用贷款,支持民营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加强部门协调沟通和政策联动,开展财政支持深化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鼓励商业银行增加制造业民营企业信贷投放,大幅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贷款,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针对民营企业的免抵押免担保信用贷款产品,推动实现增加民营和小微企业贷款规模,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的目标。

(四)稳步推进自然垄断行业市场化改革。按照国家和市级部署,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和竞争性环节电价,健全竞争性油气流通市场,推进油气管网对市场主体公平开放,提高垄断行业市场化程度。进一步规范城市燃气、自来水、污水和垃圾处理、医疗废物处置等领域特许经营行为,采取招标、竞争性谈判等竞争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提高公共产品的供给质量和配置效率。

二、加快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

(五)完善和加强产权保护。全面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产权和合法权益,开展“保市场主体、护民营经济”“保知识产权、护知名品牌”等专项行动,加大惩治侵犯产权犯罪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危害社会稳定、侵犯企业主人身权利、妨害公司和企业管理秩序、侵占公司和企业财产等犯罪行为。依法保护个人数据隐私和企业数据产权,健全企业数据产权救济及争端解决机制。按照市级安排,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期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出台《南川区集体经济组织股权设置与管理暂行办法》,实行“一村一策”,坚持公平公正、因地制宜,以成员股为主,在股份量化、股权赋能、股权继承和转让等方面作出相关规定。积极探索保障农民取得宅基地、宅基地的盘活利用、宅基地有偿退出、完善宅基地管理等方面的制度。依据市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开展我区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探索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行使机制,明确代理行使所有权资源清单和委托实现形式。继续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探索建立线上或线下的专利运营平台。

(六)健全公平竞争基础制度。进一步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以服务业为重点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落实市场准入评估和统一清单代码制度,确保“非禁即入”全面落实。全面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常态化抽查通报机制,积极推行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审查和评估机制。建立违反公平竞争问题反映和举报绿色通道,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引导平台经济健康发展。

(七)优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积极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探索建立国有土地使用权到期续期制度。健全工业用地多主体多方式供地制度,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前提下,探索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贯彻落实存量土地盘活和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深化土地用途转用模式探索。建立土地征收公共利益用地认定机制,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全面取消城镇落户限制,鼓励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实行居住登记制度,落实以居住证为载体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推动公共资源按常住人口配置。深入实施“金山英才”,充分发挥科技创新智库作用,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构建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引导更多资本向科技型企业、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高效配置,更多参与基础设施、科技创新等重点领域建设,建立覆盖项目全生命周期的资金保障制度,形成良性投资循环。完善对企业投资的金融服务体系,畅通多层次、多渠道的融资对接机制,提高企业直接投资比重。推进科研院所、学校、企业科研力量优化配置和资源共享,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加快培育创新主体,加强创新平台建设,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培育数字经济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积极拓展数字化应用,建立统一标准、开放互通的公共应用平台,稳步推进“数字+”城市运营管理各领域深度融合。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提升社会数据资源价值。

三、提高宏观经济治理能力

(八)加快融入中心城区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圏。紧扣率先实现与中心城区同城化发展战略任务,贯彻落实好《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加快建成山清水秀旅游名城、大健康产业集聚区、先进制造业基地、消费品工业高质量集聚区、景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主城都市区后花园。强化基础设施一体化规划、建设、运营,大力推进高铁、高速公路、城轨快线等连接通道建设,提高互联互通水平;改造升级传统产业,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水平,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发展康养休闲产业和大健康产业,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大力发展特色文旅产品,保护利用好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推动文旅融合发展;加快教育、医疗、卫生、养老等社会事业发展,推动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加大与乐山、广元等川渝两地城市合作,落实一批合作事项,推动一批合作项目,全力提升区域竞争力,打造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示范样板。

(九)完善高质量发展政策体系。贯彻落实重庆高质量发展指标、政策、标准、统计、评价和考核体系,健全完善我区高质量发展顶层设计。发挥全区发展规划统筹重大战略和重大举措时序空间安排功能,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引导全区高质量发展。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推动消费供给升级,增强居民消费能力,挖掘居民消费潜力。招商向主动招商、精准招商、链条招商等转变,助力全区产业升级。

(十)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决策、计划、实施、监督,提高财政投资效益。严格执行政府投资“六个统筹”,持续深化“项目池”“资金池”“资源要素池”对接平衡机制。结合城市运营、城乡融合发展等功能需求,充分挖掘项目商业潜力,积极推广运用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开发(TOD)、特许经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合理构建可持续的运营模式。深化资产经营管理体制改革,发挥好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作用。加快推动区属国有企业转型,建立多元化投资机制。全面完成区级部门下属企业和房屋建筑物经营性资产实质性划转,实行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运营管理,提升国有资产运营效率和质量。支持、鼓励各集团公司积极探索切实可行的市场化运营模式,拓宽市场化投资渠道,探索开拓具有市场效益和发展潜力的经济业态,着力培育新经济增长点、形成新动能,持续推动投融资公司市场化转型发展。鼓励引导社保基金、保险资金、金融机构资管产品、公募基金等,通过债券、股权、资产证券化、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FR)等多种方式,盘活存量资产,多渠道参与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十一)落实现代财税金融制度。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健全财力分配机制。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加强风险防控,构建管理规范、责任清晰、公开透明、风险可控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严格预算控制,规范预算支出管理,推进预算标准建设,建立预算管理信息系统共享体系,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改革。紧跟中央财税改革步伐,落实中央和市级税收政策,培育壮大新的财政增长点增长极,落实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政策。加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力度,加强辖区融资担保机构建设,引导其积极服务实体经济发展。鼓励引导辖区金融机构认真贯彻落实绿色金融发展的政策措施,为绿色产业发展提供更多、更好的金融服务。强化区属国有企业负债规模和资产负债率双重管控,合理确定企业债务规模额度,合理控制新增经营性债务,剥离政府融资职能。

(十二)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创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优化创新生态,加大研发投入,强化产业科技支撑,激发创新创造活力,促进科技开放合作。加大对拟上市科技企业培育辅导,拓宽科技型企业融资渠道,持续增强科技创新能力。贯彻实施全市新一轮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和中长期科技发展研究。深化政府部门和科研单位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应对重大公共事件科研储备和支持体系。制定出台我区“十四五”科技型企业成长工程实施方案。研究制定激励科技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若干支持政策。

(十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化“放管服”和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完善并联审批制、超期默认制、告知承诺制等制度,推动行政审批职能往事中事后监管转变。积极开展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理。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提升“渝快办”效能,深入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落实“零跑腿”事项清单,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对标世行评价标准,持续完善开办企业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开办企业便利度,加大力度宣传开办企业“E企办”,实现开办企业PC办、手机办、随时办。积极启用“好差评”系统,引导办事企业和群众主动评价,做到应评尽评。

(十四)健全信用体系和监管体制。贯彻落实重庆市社会信用条例。加快推进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一体化建设,依法依规拓展信用承诺、信用评价、信用报告应用,完善失信主体信用修复机制。建立政务诚信监测治理体系和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全面实施“先照后证”,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积极宣传、辅导市场主体进行年报公示。组织力量集中开展失联企业调查,引导空壳企业办理注销登记,积极释放市场空间,促进市场主体优胜劣汰。

四、完善民生保障制度

(十五)着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财政资金,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加大社会保障支出力度,强化资金管理,提高资金绩效,积极支持和推进各项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着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持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按国家统一部署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DRG)模拟运行。按照国家和市级要求,持续扩大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联网结算范围,做好慢特病门诊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工作。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失能人员长期照护服务体系。实施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落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制度。贯彻实施医疗康复“明天计划”和“福彩圆梦·助学”项目。加快推动社区慈善发展,促进社区慈善基金推广。

(十六)健全应急管理体系。按照市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目标要求,努力构建以区储备为支撑、乡镇储备为基础、村(社区)储备为补充、家庭应急包储备为延伸的四级应急物资储备体系,进一步完善储备品类、规模、结构,提升储备效能。健全自然灾害立体监测体系,完善较大及以上自然灾害应对程序和措施,提高防灾减灾水平。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矿山等重点领域安全监管,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发生。建立健全社会安全应急体系,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五、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十七)构建对外开放新格局。加快外贸创新发展,不断优化进出口商品结构,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转型升级。依托“一园四组团”,围绕汽车零部件及相关产品,扩大制造类商品出口,推动出口新产品提质增效。推动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突出“一带一路”沿线地区和国家等重点区域和重点领域布局海外生产和营销服务网络,在国际大宗资源等领域,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在境外投资建设合作区和境外生产加工基地,开展国际产能合作,扩大双向贸易和投资,支持中小企业抱团开展国际化投资与经营,增加资源性产品进口回运。

(十八)健全高水平开放政策保障机制。鼓励中小外贸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使政策惠及更多企业。持续推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落实《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全面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制度。健全外商投资全流程服务体系,加强“行政服务管家”队伍建设,提供外商投资一站式服务。全面贯彻《外商投资法》及实施条例,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在政策适用、标准制定、资质条件、政府采购、行政许可等方面对内外资企业同等对待,营造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

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从战略和全局高度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大意义和目标任务,根据职责分工,细化改革举措,推动各项改革任务全面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