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2-24 09:02 发布单位:重庆市南川区财政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区级部门:
为全面贯彻《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21﹞6号),根据《财政部等6部委关于印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22号)以及预算资金绩效管理有关要求,做好我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工作,现将《重庆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附件:《重庆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渝财农﹝2022﹞2号)
重庆市南川区财政局
2022年2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重庆市财政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的通知.pdf 渝财农〔2022〕2号 附件.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