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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川区科学技术局 关于开展2022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 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04 09:07 发布单位:重庆市南川区科学技术局

 各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和《关于开展2022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渝科局发〔2022〕62号)有关规定,为做好2022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重庆市南川区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且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的居民企业。

二、申报条件

对照《认定办法》《工作指引》自我评价认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企业: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三、申报程序

(一)备案。申请企业务必填报《拟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备案表》,到区科技局科技企业科备案。

(二)初审。对备案情况进行初审,提出初步名单,开展实地走访后确定推荐名单。

(三)申报。获推荐企业进行网上申报,并提供纸质材料。

纸质材料印制与报送要求:一是参照《关于开展2022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中的《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总目录参考模板》,编制好总目录、分类目录和页码。同时将签字盖章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原件)编制在资料首页。所有材料均双面印制,书脊处须标注企业名称,封面清爽简洁。复印材料均需逐页加盖鲜章。尤其注意做好材料中的签字签章。二是申请材料(胶装)一式三份,二份交至区科技局科技企业科(专项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须有通过行业网站可查询的防伪标识编码(二维码)、盖鲜章的原件);企业留存一份备查。

四、受理时间

(一)备案受理日期: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7月9日18时止,逾期未提交的不予推荐申报。

(二)高企申报受理日期:2022年8月19日18时止,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其他事项

联系人:李青峰  

办公电话:71419559

备案表受理地点:南川区政府大楼3楼区科技局科技企业科

                         重庆市南川区科学技术局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