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8-08 11:08 发布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加快发展物联网”的决策部署,加强典型经验总结和优秀案例推广,发挥物联网对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推进新型工业化的支撑作用,现组织开展2024年物联网赋能行业发展典型案例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方向
结合“十四五”规划中数字经济方面的智能交通、智慧能源、智能制造等应用场景,面向行业应用、社会治理、民生消费以及与新产业融合四个领域,聚焦十四个具体方向开展本次典型案例征集。
(一)行业应用领域
1.智能制造。聚焦计划调度、生产作业、设备管理、远程运维、能耗管控、仓储配送、质量管控等场景,征集推动企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网络化联接,提升制造业质量和效益的应用案例。
2.智慧农业。聚焦大田种植、温室调控、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农产品流通溯源、林业生产和监管、生物资源监测、农机装备等场景,征集有利于推进农业生产经营和服务数字化的应用案例。
3.智慧物流。聚焦公路运输、铁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区域分拨、仓储管理、城市末端物流配送等场景,征集有利于建设内外联通、安全高效、全线顺畅的现代流通体系的应用案例。
4.智慧能源。聚焦智慧巡检、智能计量、远程运维、能源管理、智能调度、碳足迹追踪等场景,征集有利于电力、石油化工、煤炭等传统能源行业数智化转型以及风电、光伏、氢能等新能源建设的应用案例。
5.智能建造。聚焦建材部品生产运输、BIM协同设计、智慧工地、建筑机器人、智慧建筑、安全施工等场景,征集有利于提升建造质量、施工效率的应用案例。
(二)社会治理领域
1.智能交通。聚焦城市轨道交通信号联动、智慧停车管理、电动自行车定位追踪、低空智联网、智慧客运等场景,征集有利于城市交通网联化协同化发展和空天地一体化建设的应用案例。
2.城市管理。面向社区管理、市政公用设施和建筑智能化改造、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桥梁隧道安全监测、地面塌陷预警、地下管网运行监测、生活垃圾治理等场景,征集有利于跨部门数据可信共享、提升城市现代化治理水平的应用案例。
3.绿色环保。聚焦污染源管理、生态环境监测、生态保护、碳减排、监督执法等场景,征集有利于提升生态环境感知能力、管理决策精细化和智能化水平的应用案例。
(三)民生消费领域
1.智能网联汽车。聚焦物联网在车载设备互联、环境感知、智能钥匙、智能座舱等方面的应用,征集提升智能网联汽车驾驶安全性、可靠性、舒适性的应用案例。
2.智慧家居。聚焦智能家电、智能照明、智能安防监控、智能音箱、新型穿戴设备、适老化改造等场景,征集感应控制、语音控制、远程控制等物联网技术手段与家居产品融合应用的案例。
3.智慧文旅。聚焦景区智慧管理、智慧导览、沉浸式体验、文物保护及藏品管理、智慧演绎、智慧图书馆等场景,征集有利于面向游客提供更加安全、便利和舒适的品质化文旅服务的应用案例。
4.智慧健康。聚焦个性化健康管理、家庭养老床位、远程会诊、体育训练等场景,征集自助式健康检测设备、智能养老监护设备、家庭服务机器人、运动健康设备等医疗、康养、体育领域智能终端设备跨界融合应用的案例。
(四)与新产业融合领域
1.新兴产业。聚焦物联网与5G、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卫星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应用,征集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形成新质生产力的案例。
2.未来产业。聚焦物联网与元宇宙、脑机接口、量子信息、人形机器人、生物制造等未来产业融合创新,征集推动实现未来信息技术产业化应用的案例。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报主体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在信用等方面无不良记录。
(二)应用案例须已落地并取得成效,未曾入围往年工业和信息化部物联网示范项目和典型案例,在物联网融合应用中取得创新性突破,实施效果显著,带动作用强,对相关行业或企业具有较强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三)申报材料要求客观、真实,能充分体现物联网的技术特点,高度聚焦实际场景应用需求和重点问题。
(四)每个申报单位限申报1项。
三、申报流程
本次征集工作采取网上填报和纸质版材料报送结合的方式。
(一)网上填报
申报单位登录“物联网赋能行业发展典型案例征集系统”(www.iotproj.cesi.cn,以下简称申报系统),完成注册后填写申报所需信息。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3日。
(二)案例推荐
1.推荐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中央企业和部属单位负责组织推荐。推荐单位需使用专用的账号登录申报系统,确定推荐名单,导出推荐案例信息汇总表,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2. 推荐数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案例不超过10项。各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央企业、部属单位推荐案例不超过5项,不占属地指标,可直接报送。江苏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重庆南岸区、杭州高新区(滨江)、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江西鹰潭等五个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物联网)可独立推荐案例不超过5项,物联网示范基地案例不占属地指标,需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并统一报送。
(三)材料报送
推荐单位于2024年9月13日前统一将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推荐案例信息汇总表、推荐案例的盖章版申报书(一式三份)收齐并邮寄至联系地址,纸质版材料应与线上填报内容一致。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策 010-68205233 王晓春 010-64102829
材料寄送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1号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收件人:王晓春 18801057037)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