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9-20 10:09 发布单位: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4年重庆市制造业中试平台
备案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
为深入落实《制造业中试创新发展实施意见》(工信部联科〔2024〕11号)精神,加快布局建设一批制造业中试验证平台(简称中试平台),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加快布局建设制造业中试平台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4〕346号)要求,我委拟组织开展2024年中试平台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对象
由企业、专业机构、高校和科研院所等法人实体已建成或在建的中试平台,其注册地、主要办公场所、中试场所均在重庆市域范围内,以市场机制为牵引自愿建设、自主结合,为处在试制阶段的新产品转化到生产过程提供中试服务。
二、备案条件
(一)场地设备条件。拥有技术熟化、工艺验证、样品试制、放大试产所需的试验设备、测试仪器、基础软件和工业软件等配套设施及场地,试验场地相对集中。
(二)人员条件。有专业的中试人才队伍,对相关领域中试研究工作熟悉,具备组织制定科学合理的中试熟化方案、工艺规程及控制生产质量的固定研发团队。
(三)服务能力。具有技术成果转化的相关经验,能够提供工程开发、技术熟化、工艺创新、样品试制、设备验证、试验检测等中试服务。
三、备案程序
按照自愿申报备案的原则,中试平台建设主体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加快布局建设制造业中试平台的通知》(见附件1)中的建设指引(2024版)、重点方向建设要点(2024版),向所在区域的区县经信部门提交申请,于9月25日前填报重庆市2024年中试平台备案表(见附件2)。各区县经信部门初步核查申请备案的中试平台备案条件,汇总形成重庆市2024年重点中试平台备案推荐汇总表(附件3),于2024年9月30日前将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市经济信息委产业创新处。
四、有关要求
(一)各区县经信部门要高度重视中试平台培育工作,加大政策宣传和服务力度,全面梳理辖区中试平台情况,组织发动符合条件的中试平台申报备案,对符合备案条件的中试平台进行初步审核。
(二)市经济信息委将对符合条件的中试平台纳入重庆市制造业中试平台培育库,对基础能力、技术优势、公共服务和运行机制较好的平台优先推荐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中试平台培育库,并按照“成熟一个、认定一个”“一平台一方案”的原则,推动平台建设升级。申报单位和区县经信部门在申报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可及时与市经济信息委产业创新处联系。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23—63899442;电子邮箱:2559672152@qq.com。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加快布局建设制造业中试平台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4〕346号)
2.重庆市2024年中试平台备案表
3.重庆市2024年中试平台备案推荐汇总表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