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0-15 10:10 发布单位:重庆市工伤预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各行业协会、大中型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做好“十四五”时期工伤预防工作,切实降低工伤事故伤害和职业病发生率,切实提升工伤预防意识和能力,切实从源头防止工伤事故的发生。根据《关于印发重庆市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渝人社发〔2021〕23号)、《关于印发重庆市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9〕108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发生等情况,现将2025年度重庆市工伤预防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及基本条件
经相关部门批准成立,在重庆市内合法登记(注册)、具备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备相应的实施工伤预防项目的专业人员和相应的硬件设施和技术手段,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相关行业协会、大中型企业。
企业规模的划分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二、申报流程
(一)申报单位针对拟申报项目组织开展可行性研究、形成可行性报告;
(二)申报单位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包含费用测算依据、项目实施细则、具体绩效目标等内容;
(三)如实填报《2025年度重庆市工伤预防项目申报表》,在截止日期前,将申报材料扫描件提交重庆市工伤预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审核(邮箱:cqgsbx@126.com)。
三、申报材料
(一)《2025年度重庆市工伤预防项目申报表》;
(二)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申报单位纳税证明、社保参保证明;
(四)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方案及可行性报告;
(五)工伤预防项目费用预算明细表。
四、申报时限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0日止。
五、其他事项
(一)项目申报单位要根据我市工伤预防重点领域和重点工作,结合行业、企业自身实际形成申报材料。工伤预防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为一年,最长不超过两年;
(二)如发现申报单位在工伤预防项目申报中存在虚假行为的,取消当次申报资格,并在三年内禁止该申报单位申报工伤预防项目。
六、相关事项
未尽事宜由重庆市工伤预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郭老师,023-88152198。
附件:1. 2025年度重庆市工伤预防项目申报表
2. 2025年度重庆市工伤预防项目费用预算明细表
重庆市工伤预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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